本报讯 记者许悦、实习生刘超群、通讯员粤质宣报道:记者昨天从“广东省节能和产品认证论坛”获悉,广东今年起设立省节能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亿元,奖励节能重大工程和项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已纳入今年省立法计划,争取今年出台新修订的节能条例。
据介绍,这2亿元的专项资金集中实施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其他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目前,今年第一批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即将下达,共安排项目131项,安排财政资金超过1亿元。
对年节能量达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2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其中,对年节能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推荐申报国家节能技改奖励;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1万吨标准煤以下的节能技改项目,可申报省节能专项资金奖励。
据悉,即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要求需要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单列节能分析内容。为配合这一办法的实施,广东省经贸委牵头制订了《广东省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日印发执行,并据此向社会公布一批节能评估中介机构。